关于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阅卷工作的通知
各任课教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接近尾声,各课程阅卷工作已陆续开展。请阅卷教师严格按照《本科课程试卷评阅规范(试行)》(见附件)阅卷。
从对上学期试卷检查情况来看,以下问题比较突出,请任课教师阅卷时特别注意:
1. 未用红笔批卷并无得分标记,大、小题题头未注明得分;
2. 随意增减分,合分、记分错误,错、漏批题;
3. 试卷“阅卷人”处无签名。
另外,请各位老师在7月21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和课程考核分析报告。
附件:本科课程试卷评阅规范(试行)
教 务 处
2019年7月12日
(附件:本科课程试卷评阅规范(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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