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0级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0〕1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1.校区间不转专业。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曾申请转专业并获批的学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跨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均不能申请转专业。
3.校区内专业累计转出、转入人数均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以内。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4.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职教类学生只能在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
二、申请条件
1.所修读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前30%。
2.已修读的所有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3.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组织程序
本次转专业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审核。
1.学生网上申请:5月14日8:00-17日18:00
在该时间段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调整志愿。
2.转出院网上审核:5月18日8:00-19日18:00
申请转出的学生超额,按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择优审批。
3.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一志愿:5月20日8:00-5月23日18:00
申请转入的学生超额,由学院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4.转入院审核学生第二志愿: 5月24日8:00-5月25日18:00
第二志愿接收要求与第一志愿一致。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已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在读人数的20%,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5.教务处报学校审批后公示转专业结果: 5月26日-6月2日
四、学籍与培养
1.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到转入专业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后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费标准和毕业条件等按转入专业要求执行。
3.学院负责指导和协调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相关工作。
五、特别提示
1.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和专长,充分考虑个人学业和职业规划,并征得家长同意;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学业时间延长或不能完成学业的可能性。
2.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教务处主页的相关通知。
3.为提高转专业成功率,填报第一、二志愿时可以有一定的梯度。
咨询电话: 0835-2882252 王老师
教务处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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