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23-3-14     访问量:16640


 
  

各学院(所)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现启动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所有已完成项目均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2023届毕业生,本次无法结题的,请学院联系指导教师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项目为2021年前立项(包含2021年)的,本次完成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327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材料提交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成员排名

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协商后,根据项目贡献程度为小组成员填写小组排名。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学生-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上传结题表\填报项目成果→填报排名顺序。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电子版PDF版、纸质版)

纸质版结题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之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最终结题表扫描件(PDF版)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2,上传步骤同上。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项目成果填报步骤同上。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仅自然科学类提供)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2.学院

   1)以学院为单位安排结题答辩。答辩前请各学院先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教务系统提交结题表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最终版)、项目成果材料。

   2)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后,须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结题学院审核”,结题通过则修改为“是”,不通过则为“否”。步骤:科研兴趣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3)结题审核后,学院将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于20234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教务三科樊老师邮箱(10271372@qq.com),纸质材料(结题验收情况表、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校区教务科,纸质材料需学院盖章结题验收情况表见附件3。

三、结题要求

1.学院统筹组织

1结题答辩由学院组织,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

2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2.严把质量关

为持续提升科研兴趣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消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请学院严把质量关。

3.材料提交

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各类材料,并至少于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发送老师邮箱,以便安排督查。

如有疑问请咨询老师,电话:028-87123113

各校区联系人:

雅安校区    徐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老师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都江堰校区  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务处   

20233月14

 

 

 

附件1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项目必须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附件3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




(附件1: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项目必须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附件3:2023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

















 
 起草:樊晓梅[全校-实践管理]     审核:樊晓梅 审批:康波(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