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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审核

  问:如何才能达到毕业条件?
  答: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五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问:什么叫学分预警?
  答:学生学分预警是指学校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或预先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适时引导和及时干预,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问:学校什么时间发布学分预警通知?
  答:每学年教务处和学院会对不合格课程过多的同学发布学分预警通知,严重者会作留级或退学处理。每学年秋季学期对学生必修学分情况进行清理,具体如下:不合格课程学分累计2.0~5.0学分者,学院书面通知学生本人;累计5.5~9.5学分者,学院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累计10.0~19.5学分者,提出警示,随原班试读;无故累计20.0~29.5学分者,编入下一年级;无故累计30学分及以上者,应退学或休学。


  问:结业后,如何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答:学校于每年6月和11月为近三届毕业生组织补考,结业学生可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参加补考,考试通过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和授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问:如何在网上查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有效性?
  答: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严格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教育厅注册。同学们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到毕(结)业证书信息,通过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证书信息。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不发学历、学位证书。对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由学校追回并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问: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了怎么办?

  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或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办理流程详见教务处首页长期公告栏目中的《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后补办证明或证明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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