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如何规定?
答:我校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所有本科生第5学期在教务系统完成与导师的双向选择(五年制本科专业延迟1学年)。每位导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设定人数,设定人数根据学院导师和学生人数情况动态设置。
问:学校每年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导师选择?
答:学校于每年十一月启动导师选择工作,教务处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主页发布通知,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主页选择导师。
问:怎么选导师?
答:学生登录进入个人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本科生导师制”,查看教师简介后,点击“选择”,学生选择完成后应主动联系导师进行沟通和确认,并查看选择是否成功。如导师未确认被退回,需及时补选。
问:可以换导师吗?
答: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导师,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于第七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由原导师和新申请导师同意并签字,将申请交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
问:毕业论文或设计开题后可以换题吗?
答:开题答辩后,学生如果需要更换研究方向,应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更改选题,同时填写选题更改申请表,并根据新的研究方向重新撰写开题报告。改题申请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提出,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再同意改题。
问:开题答辩和毕业论文(设计)什么时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