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
为确保我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0〕6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生双选
1.各学院在2021年11月11日前做好师生双选动员工作,安排部署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学生在2021年11月12日09:00-16日18:00进入教务系统选择导师,导师在网上确认所指导的学生。
二、选题与开题
1.各学院于2021年11月30日前以专业或小班为单位组织选题及开题报告培训,使学生明确开题的意义、如何选题及相应专业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
2.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结合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一人一题”的要求,把好选题质量关。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完成后,报各专业就选题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能进行开题准备。
3.选题审核通过后,学生收集、查阅文献,并于开题答辩前完成开题报告撰写,格式参阅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学生开题答辩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
三、毕业论文(设计)开展
1.各学院以不同方式分别组织导师、学生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培训,明确导师职责和规范要求。
2.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及过程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掌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的总体状况,及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导师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开题报告方案开展实验、调查或设计,并将实验、调查或设计结果撰写形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交导师审阅后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参阅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四、答辩安排
1.答辩时间
学院在第6学期组织开题报告答辩(2022年3月7日-4月3日),在第8学期组织毕业答辩,五年制本科专业则相应延迟1学年。
2.答辩要求
各学院应加强对答辩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开题报告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性与质量。
(1)学院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成员应不少于5人,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2)专业负责人须在教务系统进行答辩分组,并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填写答辩组成员信息。
(3)学生须在教务系统填写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信息,上传开题报告或毕业论文终版。答辩前,学生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30%方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抽检
1.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要求,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要进行抽检,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覆盖检查,学校抽检比例不低于5%,教育部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2.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设计)”,并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六、成绩评定
开题报告成绩按两级制单独记载(通过或不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导师评定成绩(50%)和论文答辩成绩(50%)两部分组成;开展学生互评的专业,由导师评定成绩(40%)、学生互评成绩(1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组成。
七、优秀学位论文(设计)评选
根据《本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7〕8号)要求,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位论文(设计)100篇,并对获奖作者和导师进行表彰奖励。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和表彰。
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如有其他事宜或变动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 0835-2882910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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