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21〕124号)《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0〕6号)相关规定及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安排,现将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时间为4月4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检测结果≤30%,则检测通过,可参加毕业答辩;如检测结果>30%,则检测不通过,需结合检测报告单对论文(设计)进行修改。检测通过后才能在教务系统中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二、毕业答辩
各学院须在5月1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要求如下:
1.学生:反抄袭检测合格后(检测结果≤30%)根据学院时间要求在教务系统上传导师审核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若有修改,须在5月16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更新。
2.导师:指导学生按照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督促学生按时将导师审阅后的终稿进行反抄袭检测及论文(设计)上传;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导师评定部分;按照学院和专业要求,参与答辩评审工作等。
3.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4月18日前进入教务系统进行答辩分组并发布给学生查看,答辩结束后按要求进入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三、论文评优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认真做好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选工作,按学校分配名额进行遴选,推选名单在学院公示后,于5月16日前将推优论文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成绩评定与提交
1.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50%)、论文(设计)答辩组评分(50%)两部分组成;开展学生互评的专业,由导师评定成绩(40%)、学生互评成绩(1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三部分组成。
2.成绩提交:《毕业实习(含毕业论文或设计)》由专业负责人于5月20日前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项目1)占比70%,毕业实习成绩(项目2)占比30%进行上传。
五、论文抽检
学院在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覆盖检查,学校在答辩后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抽检比例5%,教育厅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教育厅抽检结果和学校抽检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论文归档
1. 学生终稿检测后,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和学院制订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进行格式检查,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应返回修改完善。整改结束后,所有论文归档纸质材料交教务处存档。
2.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材料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为准,归档纸质材料须与教务系统中的材料一致,归档材料作为各级部门的检查材料。
七、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结合2021年度四川省毕业论文抽检结果,根据专业国标及评议要素修订学院撰写规范,统筹安排好答辩工作,加强答辩过程监督,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2.按照教育厅抽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因政治方向或学术诚信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若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028-86290588。
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
(附件: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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