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6-21     访问量:12581


 
  

各位指导教师、各位同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和敢闯会创意志品格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为持续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拓宽项目申请渠道,提升学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质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进课题,持续培养创新创业精神和科研意识。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 项目面向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本科生,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但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

2. 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3-5人,团队成员应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独立思考能力。负责人应由有科研经历的四年制2-3年级或五年制2-4年级学生担任,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团申报。

3.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名(创业项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每位教师仅可申请指导1项,且指导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项目数量

2023年拟认定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50项(包含重点项目3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2项(认定评审和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通过认定的项目无需参与当年立项评审,直接推荐省级立项,其中前26项优先推荐国家级。各学院、教学部和研究所等部门均可申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各部门不设上限,不留底线。

三、项目类别

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其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按照申报当年教育部发布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可参见附件1,具体以认定当年项目指南为准)要求组织申报。

四、其它事项

1. 各项目可于通知发布日起开始启动实施,待达到相关要求后申报认定。对于通过认定并获评国家级项目,酌情提高经费支持额度。

2. 鼓励成果突出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积极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和创青春等高水平竞赛,并优先推荐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指导项目参加年会2次及以上的教师,再次指导学生申请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且酌情提高经费支持额度。

3. 学生需根据指导教师安排和指导,合理开展项目研究。学生和指导教师均应端正学术作风,如有剽窃、伪造和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并取消项目,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

创新训练计划:王龙,电话:0835-2882151

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闫宇薇,电话:028-86291967

附件:

1. 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评审和结题要求

3.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认定类)申报书

4. 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认定类)申报书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认定类)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2621


(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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