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2022年秋季学期项目(或实体)入驻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自身的专业领域,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提升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拥有已被认可且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三)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我校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五)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六)对于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入驻。 二、入驻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于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须提交电子档及纸质档的材料:附件1《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 2.须提交电子档的材料: 项目负责人简历;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实体需提交,项目不提交); 附件2《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 附件3《学生创业项目(实体)成员基本信息表》; 项目成员集体照; 项目创业计划书; 项目在双创大赛中的获奖证书(若无则不提交); 其他材料: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章程等。
学院评审 学院自主对各申报项目(或实体)进行评审,查验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已入驻孵化园即将1年期满退园的项目,如需继续申请入驻,须向学院重新提交以上各项材料,参与评审;对于未提交材料的项目,期满后须立即办理退园手续。研究生也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申报。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前将评审后的推荐项目(或实体)以上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其中附件2《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须为学院所有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行政)。原则上本学期学院推荐项目(或实体)数不超过6项。 学校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闫宇薇,028-86291967(教务大厅1-104) 雅安校区,陈俊宇,0835-2882910(综合楼教务大厅) 都江堰校区,付静静,028-87133517(综合大楼5206) 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 附件2:《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 附件3:《学生创业项目(实体)成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1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docx)
(附件2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成员基本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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