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2023年度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共立项专业技能赛项56项,学科专业竞赛23项。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与管理。项目严格按照《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9〕16号)要求开展。 二、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奖项设置。项目根据参赛形式可设立团体或个人奖项,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获奖等级按照一、二、三等奖设置。各赛项总获奖比例按参赛人数多少,实行高额限制:参赛人数100人以下,不超过20%;参赛人数101-500人,不超过15%;参赛人数501-1000人,不超过10%;参赛人数1001-5000人,不超过5%。 三、项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项目负责人须在教务系统中填报项目总结表及参赛学生名单(若学生在同一比赛中有多项获奖,按最高奖项记录),上半年完成的竞赛项目因涉及到学生二课成绩提交,请务必于6月15日前完成,所有竞赛项目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 四、项目经费将统一划拨至学院专业技能提升计划账号,由教学院领导负责管理,各项目应在本年度完成经费报销。 五、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立项项目考核,专业技能赛项主要考察项目的影响力、参赛学生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学科专业竞赛重点考察学生省赛国赛获奖数量和等级、参赛学生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立项、经费划拨的主要依据。 附件:2023年立项专业技能赛项和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8日
(附件:2023年立项专业技能赛项和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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