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2023年春季学期项目入驻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2-28     访问量:8340


 
  

各学院: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2023季学期项目(或实体)入驻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自身的专业领域,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提升创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将专业知识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拥有已被认可且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我校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于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入驻。

二、入驻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313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须提交电子档及纸质档的材料:附件1《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

2.须提交电子档的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实体需提交,项目不提交);

4附件2《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

5附件3《学生创业项目(实体)成员基本信息表》;

6项目成员集体照;

7项目创业计划书;

8项目在双创大赛中的获奖证书(若无则不提交);

9其他材料: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章程等。

学院评审

学院自主对各申报项目(或实体)进行评审,查验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已入驻孵化园即将1年期满退园的项目,如需继续申请入驻,须向学院重新提交以上各项材料,参与评审;对于未提交材料的项目,期满后须立即办理退园手续。研究生也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学院317将推荐项目(或实体)所有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联系人处,其中附件2《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须为学院所有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学院公章(行政)。原则上本学期学院推荐项目(或实体)数不超过6项。

学校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闫宇薇,028-86291967,328184132@qq.com

雅安校区:陈俊宇,0835-2882910,510610000@qq.com

都江堰校区:樊晓梅,028-87123113,10271372@qq.com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3228




(附件1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docx)
(附件2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 学生创业项目(实体)成员基本信息表.xlsx)

















 
 起草:陈俊宇[全校-双创管理]     审核:闫宇薇 审批:康波(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