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专业:
本学期2022-2023学年的第20周,根据教学安排为实践教学周,学校将号召各专业开展“服务乡村振兴”主题的学生实践教学活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题,鼓励大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走入社会、乡村、企业和管理服务部门,进行专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激发大学生爱国“三农”情怀,了解乡村振兴之需,树牢责任与使命,锤炼攻坚克难意志,提升劳动创新能力,助力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聚焦服务乡村振兴 创新开展教学实践
三、活动要求
1.丰富活动形式。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大学生校外实践资源,建议以小组或个人为主体,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教学实践活动,如思政实践、专业调查、企业见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
2.强化组织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实践教学周活动计划与安排,落实安全预案、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强化问题导向。创新专业教学实践模式,在大学生校外专业多样实践活动中,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如:涉农行业发展需要什么样人才?乡村振兴大学生该如何助力?服务乡村振兴,涉农高校大学生该如何练就本领?大学生该怎样自觉融入乡村振兴实践?如何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的三农情怀?服务乡村振兴大学生还需要加强哪些素质培养?
4.强化实践管理。各学院须加强对学生在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主动关心参加实践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及时处理实践教学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实习实践师生的安全;强化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四、对象及时间安排
对象:四年制、五年制非毕业年级本科学生
时间:实践周原则上安排在第20周(2023年7月3日—7月9日),各专业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学生暑期统筹协调安排。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周活动的学生,需于活动结束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学生-实践教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栏目,提交“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信息登记表”(主要包含:实践主要内容、实践单位/地点、实践起止时间、实践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对实践周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字数不少于500字)。
——截至时间:2023年9月8日。
2.专业负责人。建议全面总结分析本专业实践教学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9月22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实践教学周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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