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贯彻落实《专业建设支持计划》(校发〔2023〕9号)文件精神,加强本科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培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一流教材培育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优先资助新形态教材,打破纸质教材的局限,推动传统教材数字化建设。
2.优先资助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开设的核心骨干课程、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配套教材建设。
3.重点支持已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教材升级再版,且在相应专业选用1轮及以上。
4.经2年培育,能在A类出版社出版,且达到申报国家级规划水平的教材。
二、申报要求
1.所编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课程教材,直接用于本科教学。
2.教材编写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思政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教材内容需体现高等教育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理论支撑、思想引领、实践创新;既能凸显先进的教学经验,又能体现编写者研究成果的特色与优势。
4.教材主编由我校教师担任,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且有丰富的教学经历、较高的学术造诣,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讲授本门课程3年以上。每名教师限报1项。
三、评审流程
1.依据教材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教师须提交《一流教材培育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至学院(所)。
2.各学院(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申报项目由学院(所)汇总填写《一流教材培育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本科一流教材培育项目,按照《一流教材建设专项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开展教材建设。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所)将《一流教材培育申报书》、《一流教材培育申报汇总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于2023年10月13日16:00前交至:
成都校区一教208室
雅安校区综合楼404室
联系人:张晓玲
联系电话:
0835-2882319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4449098@qq.com
附件1:一流教材培育申报书
附件2:一流教材培育申报汇总表
附件3:一流教材建设专项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一流教材培育申报书.docx)
(附件2一流教材培育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一流教材建设专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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