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课终考核命题和收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访问量:4835


 
  

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

课终考核命题和收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3-2024-1学期课终考核如期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卷考课程通知各任课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并于126日前完成收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命题工作

1、命题课程

各教学单位可进根据教务系统的学院-考试管理考试安排2023-2024-1卷考课程,查看当前学期需要命题的课程、所涉及教师以及具体教学班任务,组织任课教师做好课终考核命题工作。

任课教师也可以进入教师-考试管理考试安排我的卷考课程,查看命题相关课程及具体教学班任务,协调其他任课教师做好课终考核命题工作。

2、命题题型

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科学合理分配题型,分为客观性题型和主观性(含非标准答案)题型。主观性试题比重应不低于20%,鼓励教师增加非标准答案试题。名称、学时和教材一致的课程(尤其是公共课和基础课),应统一命题,采用同一套试卷,可结合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设选做题。

3、命题题量

卷面考试课程须按120分钟考试时间设置题量,试题由ABC三套组成(至少提交两套)。各套试题题量和难度须保持一致,重复率不得超过20%

4、命题格式

请按照《试题试卷格式审核注意事项》(附件1)和《试题格式范本》(附件2)编制格式规范、符合要求的试卷。原则上题卷合一,如有特殊情况请使用自制与试卷配套的答题卷(格式与试题卷一致),尽量不使用答题纸

二、收题工作

各教学单位进入教务系统的学院-考试管理考试安排2023-2024-1卷考课程,根据课程名称、试题编号等做好交卷资料登记(一门课程可能多个编号,请认真核实)。如需草稿纸请按“X/人”的标准在“草稿纸数”栏进行修改数量,默认值为0,不修改则视为不需要。

1、收题审核

按《试题试卷格式审核注意事项》的要求,任课教师应至少提交AB两套纸质版(需签名)与电子版(wordwps)试题材料,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试题形式审核表》(附件3)和《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附件4)。

2、交题要求

所有试题收集审核完成并在系统中登记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并将所有课程试卷(同一课程按试题形式审核表、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试卷按ABC顺序用回形针装订)按试卷编号从小到大排序后与电子文档(学院转存为PDF格式)一并交至各校区考试管理人员处。跨校区开设或开课单位隶属行政部门的课程考试试题,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提交到相应开课校区的考试管理人员处。

电子文档试题文件名格式试题编号_课程名称_(A/B/C)_提交人

3、截止时间

126(第14周星期三)1800前各教学单位交至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此时间自行安排教师提交至学院时间。

三、机考题库维护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系统的学院-考试管理考试安排2023-2024-1→机考课程,通知本单位机考课程负责人于20231226日前联系机考技术人员完成对机考题库的维护及更新工作。

 

附件1: 试题试卷格式审核注意事项

附件2: 试题格式范本

附件3试题形式审核表

附件4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

 

各校区考试管理老师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     028-86291290  李老师

雅安校区     0835-2882929  应老师

都江堰校区   028-87137637  李老师

 

  

                                         20231127




(附件1 试题试卷格式审核注意事项.docx)
(附件2 试卷格式范本.doc)
(附件3 试题形式审核表.pdf)
(附件4 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审批表.pdf)
















 
 起草:管理员[全校-管理员]     审核:曾昌伟 审批:李伟(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