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5     访问量:3287


 
  

各学院及教学相关部门:


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网发布,现将教学任务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管理规范》(校教发〔202111号)《本科教学任务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96号)规定认真审核教师任课资格。


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优先安排评教满意率较高的专任教师任课。核心骨干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三年及以上相同课程任课经验;任课教师学科背景或研究方向应与课程相符;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


二、课程任务


1)本次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带实验、单列实验、实践教学。 所有理论课均全学期排课。


2)各学院应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平衡教师工作量,保持课程任课教师稳定连续,每位教师主讲课程不超过3(不包括实践教学和单列实验)。


3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分合班人数或周次的,由教学秘书汇总、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


4)通识选修课程(公选课)已按学校确定课程开设,开班数量及任课教师按各学院建议填报,原则上不再更改。


5)原则上不外聘教师,教师不得跨校区授课,设教学部的学院应优先按教师所在校区落实任务。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跨校区授课或外聘教师的,落实任务时由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执行。


6)教务处已统计转专业学生需补课清单,由学生转入学院确定补课计划(跨学院开设课程需与开课学院协商),于下周一(1211日)1200前报教务处审核执行。


7)教务处已提前开展确认推荐选修课/专业方向课是否修读的工作,选课人数过少的推选课/方向课任务不开班,无需填报教学任务。 若目前选课人数超过15人的教学班学院有开课需求,由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8)申请全外语授课的课程应具有较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具备外语教材、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等材料,修读课程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本学期已申请全外语授课课程仍需重新申请。


9成都校区申请2023-2024-2学期三校联合校际互选课程的学院,请于下周一(1211日)1200前将汇总表和课程实施方案发送至24961210@qq.com邮箱。


10为确保学生修读专业拓展课质量,请各学院推荐一门体现学科特色、能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已有精品课程作为其他学院学生的专业拓展课。


三、填报要求


1)每条理论课教学任务填报不超过4位教师(前两位教师检测排课冲突),应确保填报教师实际参与授课;每条实验教学任务只能填报1位教师。如确因教学需要必须超过规定教师数的,可在备注中注明教师姓名,但教务处排课时不检测备注中教师的课程冲突情况。


2教材已按课程库预选情况进行预置,填报任务时请同时核对教材。


3)有实验学时的教学任务应核实课程实验室、实验周次、分合班人数等是否准确。


特别提醒:部分课程因课程库无对应实验室导致教学任务“无实验分室数据”无法生成实验课,请务必完善课程库信息后联系校区课业老师处理实验任务。


4)选课结束后学生无法退课,如课程只针对某年级、某专业,不建议其它年级、专业选修的,请务必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教务处将在选课时做相应限制,避免学生选课后无法正常上课。


5)请各系室负责人召集相关教师共同商定、确定任务,并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教学任务应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同意后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在教务网提交。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排课。


四、填报时间


为确保能及时发布课表、保证全校学生能按时选课,请各学院务必于下周二(1212日)1800前在网上提交教学任务,并将《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责任书》交校区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向老师  0835-2882478


成都校区:刘老师  028-86293038


都江堰校区:王老师  028-87137637


 


教务处


2023125
























 
 起草:向萍[全校-教务管理]     审核:向萍 审批:李伟(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