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访问量:13284


 
  

关于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全校师生: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8周星期三至第19周星期四(202413日至2024111日),考试共计7天。其中,第18周周末休息,不安排考试。每天三场,考生具体考试场次、地点请以教务系统上的安排为准。考试安排将与此通知在教务系统中同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具体考试信息,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切勿错过考试。

第一场 上午09:0011:00

第二场 下午15:0017:00

第三场 晚上19:3021:30

学生查询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课程正考安排【卷面与机考】时间安排。

教师查询流程:登录教务系统→教师-考试管理考试安排我的监考安排。

二、缓考申请

本次考试的缓考将启用线上提交电子证明材料线上审核,申请时间为202312279:00时—202411118:00时,原则上须在该门课程考试前在系统中完成申请,并上传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缓考。因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最迟应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补传电子证明材料,否则,未参考者一律视为缺考。平时考核环节或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学生不得申请缓考。缓考原因仅限于如下条件:

a.严重伤病(须提供医院证明)

b.家庭意外事件(须由学院提供证明)

c.参加校外国家级考试和学校组织的境外实习

缓考操作流程: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考试信息课程缓考申请缓考申请入口选择缓考科目完成申请已申请缓考列表上传相关电子证明材料任课教师线上审核教务处线上审批。

三、教师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监考教师、督查、巡视等相关人员的通知、组织和协调工作。

2、请各监考教师、督查与巡视人员做好监考前准备工作,按时到场主监考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主、副监考人员都需考前15分钟进入监考考场,准备试卷发放工作。

3、请各任课教师及时线上审核学生缓考申请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提交工作,以便教务处假期安排补(缓)考工作。

教师缓考审核:登录教务系统→教师-考试管理缓考管理缓考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注意查询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逾时考生作缺考处理,缺考考生不再另行安排考试。

2、依据《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考,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按《学生管理工作规定》进行处理。

3、本学期的补(缓)考安排将在假期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教务处的通知。

 

考试相关问题电话咨询:

成都校区        028-86291290(李老师)

雅安校区        0835-2882929(应老师)

都江堰校区      028-87137637(李老师)

缓考相关问题电话咨询:

成都校区         028-86290979(白老师)

雅安校区         0835-2882093(陈老师)

都江堰校区       028-87137637(李老师)

 

教 务 处

20231211

 
























 
 起草:管理员[全校-管理员]     审核:曾昌伟 审批:李伟(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