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实践教学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4     访问量:27572


 
  


各学院、各专业: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第20周为实践教学周,各学院务必将本学期还未完成的实践教学任务在实践教学周内完成,同时学校号召各专业开展各类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鼓励大学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走入社会、乡村、企业和管理服务部门,进行专业实践、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激发大学生爱国情怀,了解社会、行业之需,树牢责任与使命,锤炼攻坚克难意志,提升劳动创新能力,助力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聚焦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社区服务、文化创意等主题, 创新开展教学实践,各专业也可根据专业特点指定实践主题。


三、活动要求


1.丰富活动形式。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大学生校外实践资源,建议以小组或个人为主体,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教学实践活动,如思政实践、专业调查、企业见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


2.强化组织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周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实践教学周活动计划与安排,落实安全预案、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强化实践管理。各学院须加强对学生在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应主动关心参加实践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及时处理实践教学活动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实习实践师生的安全;强化实践教学考核评价,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四、对象及时间安排


对象:四年制、五年制非毕业年级本科学生。


时间:实践周原则上安排在第20周(2024115日—121日),各专业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假期统筹协调安排。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周活动的学生,需于活动结束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学生-实践教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栏目,填写校外实践信息,提交校外教学实践周总结表(见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223日。操作步骤:进入教务系统,选择“学生-实践教学”—>大学生校外实践—>填报登记表,填报完成后方可提交总结。


2.专业负责人。建议全面总结分析本专业实践教学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315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实践教学周总结报告。操作步骤:进入教务系统,选择“教师-实践管理”—>实践教学周—>实践教学周专业工作总结—>提交工作总结。


 


                                                                    教务处


                                                                   202414






(四川农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周总结表.docx)



















 
 起草:李燕3[全校-实践管理]     审核:樊晓梅 审批:康波(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