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采取“孵化基地+项目”的形式,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苗子。其中,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项目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培育项目通过基地支持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一)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理论、具备创新思维的科技人才,或研究成果具有技术先进性、可望进入市场转化或具有一定技术成熟度、市场前景好以及产品已进入实际应用或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年龄在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
2.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在读证明),或高校毕业5年以内(2018年5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川工作科技人员〔需在附件中上传学历(学位)证〕。
3.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7月起算。
(二)培育项目
重点支持处于萌芽期、与经济及产业发展结合紧密、有一定发展前景的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培育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年龄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2岁)。
2.申报人主要包括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和在川高校及科研院所研究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学院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4年以内(2019年5月31日及以后毕业)在川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需在附件中上传学历(学位)证〕。
3.实施周期: 培育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7月起算。
二、支持方向和考核指标
(一)支持方向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航空与燃机、新材料、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新一代网络技术、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一代人工智能、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化工、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优质白酒、食品加工(冷链物流)、轻纺、医药健康、精制川茶,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文物保护、生态保护、医疗康养、金融服务。
(二)考核指标
1.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须完成以下基本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内须每年全职在川工作6个月以上。
2.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需完成技术方案(或产品、工艺技术设计)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或撰写技术、工艺原理高水平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执行期内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该项目绩效考核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
三、支持资金
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培育项目经费每项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流程
1.材料申报(5月1日-5月7日):项目负责人将《2024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及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申报书为附件2,培育项目申请书为附件3)电子版,以“XX院所单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命名报送至各学院、研究所。项目申报书中单位意见暂不填写。
2.各院所单位推选:各院所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并将附件1《2024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附件2或附件3的项目申报书(PDF版)汇总,以“XX院所单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命名于5月8日18:00前发送至467033047@qq.com,邮件主题为“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和本科生皆以院所为单位报送,各院所推荐项目数原则上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培育项目不超过4项。
五、其他要求
曾获得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不能再次申报苗子工程项目。
六、联系方式
雅安校区联系人:刘老师,0835-2882910
成都校区联系人:刘老师,028-86291967
都江堰校区联系人:樊老师,028-87123113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028-86293178
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2024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 重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 培育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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