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优秀本科生,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10名“四川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典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参评学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参评学生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该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三)参评学生须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四)参评学生须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其创新创业事迹真实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感染力,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曾获评往届“创新创业典型”的学生不再参与本次评定。
二、评选范围
参评学生应为在2022-2023学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创新创业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成绩及成果应为该学年取得,其中双创项目以立项公示时间计算,双创大赛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计算,学术论文以见刊(在线)时间计算,发明专利证书以授权公告日计算,注册公司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计算。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
四、材料提交
(一)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表统计表》《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附件1、2),同时提交本学年的成绩证明(必修课成绩、综测成绩),省级及以上双创项目结题/立项证明,省级及以上双创大赛获奖证明,论文(已正式发表)、专利(已获授权)证明,以法人身份注册公司证明,入驻校级孵化园证明,领办企业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须以文件夹形式按照“学院—姓名-联系电话”格式统一命名,附件1、2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请于11月5日前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严格审查学生的参评资格,审核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遴选推荐参评人,原则上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参评人,并于11月8日16:00前将参评人的纸质文档报送至教务处校区联系人处,参评人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及附件1、2电子文档(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67033047@qq.com。
五、校区联系人
(一)成都校区:刘老师,028-86291967,1教-104教务管理中心;
(二)雅安校区、都江堰校区:刘老师,0835-2882910,综合楼542办公室;都江堰校区纸质文档请提交至5203樊老师处。
教务处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典型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2023-2024学年创新创业典型成果信息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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