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生课程免修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5-23     访问量:6500


 
  

关于2025届毕业生课程免修办理的通知

2025届毕业生:

现决定开放针对2025届毕业年级学生的课程免修,相关事宜如下:

一、免修申请和查询时间

免修申请时间:5269:0052817:00

免修查询时间:52912:0017:00

二、免修办理

2025届毕业生认真查询毕业审核结果,根据培养方案检查课程学分及时免修,本次免修办理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分为课程免修、证书免修、推荐选修课替代必修课、校外学分认定、本科生赴境外修读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五类。

1.课程免修

该类免修针对已修读合格课程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但课程名称、学分或课程性质有差异而进行的一类免修,原则上开课课程性质为选修的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2025届毕业生本学期选修了必修类在线课程(必修课慕课)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须在本次免修期间进行必修课慕课免修。

操作步骤:

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类→个人免修申请→已获得学分课程一览表→找到已获得学分课程→申请免修→选择所需“免修课程”→提交申请→课程归口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可在个人已申请数据查询

说明:请学生本人对照自己的培养方案和毕业审核结果,理性提出个人免修申请。

2.证书免修

该类免修针对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免修,毕业年级可申请办理。

1)外语证书免修申请

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考试5.5分以上、托福72分及以上,可在外语证书免修中点击相应条目进行免修申请。

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证书免修类→外语证书免修申请→申请免修→核实信息→可在证书免修已申请数据中查询

说明:

①免修大学英语将按照《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文件中证书免修的成绩折算方式进行记载,分学期生成大学英语相关课程的免修成绩;免修前已获得学分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若低于免修成绩系统会做相应提高,若成绩高于免修成绩则以原成绩记载。已用CET4成绩免修了大学英语的学生若又通过了CET6考试,系统会自动将已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提高。

②雅思、托福证书的免修申请需在免修期间先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教务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在该模块中点击相应条目提交申请。该类英语证书免修仅1次机会。

2)计算机证书免修申请

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可免修相应的计算机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载。

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证书免修类→计算机证书免修申请→申请免修→核实信息→可在证书免修已申请数据中查询

说明:计算机类证书上无具体考试成绩的,免修课程成绩将按照合格(70分)、良(85分)、优秀(95分)记分。该类免修仅1次机会,已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不再办理。

3)普通话证书免修申请

普通话测试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可免修“普通话”课程,直接以考试成绩记分。

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证书免修类→普通话证书免修申请→申请免修→核实信息→可在证书免修已申请数据中查询

说明:若在教务系统无法查询到个人普通话成绩,需在免修期间先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教务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在该模块中点击相应条目提交申请。

3.推荐选修课替代必修课

该类主要针对因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理兼收等特殊原因必修课不合格需用推荐选修课替换必修课的情况。

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推选替代必修类→必修课未合格数据→申请替代→选择推选课程→提交申请→等待审核→自主申请数据查询

说明:该类免修可自选不超过3门成绩合格的本专业推荐选修课替代等量学分的重修1次及以上且无旷考记录的必修课程(思政课除外),提出申请后由学院和教务处严格审核。

此外,因伤病申请《体育保健》替换《体育实训》由系统自动生成替代关系,可在系统认定数据中查看。

4.校外学分认定

该类免修主要针对留学生和转校生的校外成绩认定。

操作步骤: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信息→免修申请→校外学分认定类→填写申请表

说明:填写申请表时,校外学校和校外课程名称直接填写原名称无需翻译成中文名称。此外,填写申请表的同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用于下一步审核。

5.本科生赴境外修读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

本次免修期间,已备案项目2025届毕业年级本科生赴境外学校学习结束返校后,可根据境外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申请境外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具体要求见《本科生赴境外学校修读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教发〔20242号)。请赴境外交流项目所在学院尽快提交课程学分认定论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2025届毕业生对照培养方案和毕业审核结果认真检查成绩单和免修结果,错过免修申请时间一概无法补申请;如对免修结果有异议,请在免修查询时间内及时与教务处成绩管理老师联系。预计期末课程考核后针对毕业生会再次开通免修,请毕业生合理安排学习进度。

2.免修成功的课程获得相应课程学分。证书类免修成功后不允许撤销,其学分学费不予退还,请同学们慎重提交申请。

3.凡使用伪造证书、成绩证明等材料办理免修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免修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报请学生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咨询教务管理中心成绩管理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校区     028-86290979(白老师)

雅安校区     0835-2882093(陈老师)

都江堰校区   028-87137637(李老师)

 

 

教务处

                                                  2025523
























 
 起草:曹冉[全校-成绩管理]     审核:曹冉 审批:李伟(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