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5-2026-1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网发布,现将教学任务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2〕12)、《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管理规范》(校教发〔2021〕11号)、《本科教学任务管理实施细则》(教发〔2019〕6号)规定认真审核教师任课资格。 各学院应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平衡教师工作量,保持课程任课教师稳定连续,每位教师主讲课程不超过3门(不包括实践教学和单列实验)。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优先安排评教满意率较高、具备任课经验、学科背景或研究方向应与课程相符的专任教师任课;各学院应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授课。 二、课程任务 (1)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带实验、单列实验、实践教学。 所有理论课均全学期排课。 (2)原则上不外聘教师、教师不跨校区上课,设教学部的学院应优先按教师所在校区落实任务。因特殊原因必须跨校区授课或外聘教师的,落实任务时由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执行。 (3)分合班、周次:教学任务中的“人数”字段为教学班实际人数,若因实验室容量限制或课程建设等需要分班或合班的,由课程组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专业方向课:教务处已提前开展确认专业方向课是否修读的工作,选课人数过少的专业方向课不开班,无需填报教学任务。 (5)通识选修课程(公选课):已按学校确定课程开设,开班数量及任课教师按各学院建议填报,课程原则上不再变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重新填报任课教师。 (6)转专业补课:教务处已统计转专业学生未修读的必修类课程明细,由学生转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课计划(跨学院开设课程需与开课学院协商)报教务处审核执行。 (7)全英文授课:申请全外语授课的课程应具有较好的课程建设基础,具备外语教材、教学大纲、授课教案、教学课件等材料,修读课程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批。新申请课程需提供证明材料。本学期已申请全外语授课课程仍需重新申请,但可不提供支撑证明材料。 (8)“三校联合”校际互选课程:成都校区申请2025-2026-1学期“三校联合”校际互选课程的学院,请于任务填报结束前将汇总表和课程实施方案发送至24961210@qq.com邮箱。 (9)专业拓展课:为确保学生修读质量,请各学院推荐一门体现学科特色、能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已有精品课程作为其他学院学生的专业拓展课。 三、填报要求 (1)每条教学任务原则上填报1位任课教师,若因课程需要最多填报10位教师,各教学单位应确保填报教师实际参与授课。排课冲突只检测第一位教师,期末工作量校对时工作量只能分配给教学任务中填报的教师,不再采用备注中的任课教师。 (2)教材已按课程库预选情况进行预置,填报任务时请同时核对教材。 (3)有实验学时的教学任务应核实课程实验室、实验周次、分合班人数等是否准确。几个学院同开课程实验周次有不一致的,或教学班太多需错开周次的,请在教学任务填报时修改起始周次。 (4)请各系室负责人召集相关教师共同商定、确定任务,并登录教务系统填报。教学任务应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初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同意后由分管教学院领导在教务网提交。教务处审定后方可排课。 (5)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13日16:00前在网上提交教学任务,并将《2025-2026-1学期教学任务落实责任书》交校区联系人。 四、特别提示 (1)学生选课限制:如课程只针对某年级、某专业,不建议其它年级、专业选修的,请务必在“备注”栏中详细注明课程限制,教务处将在学生选课时做相应限制。 (2)课程时间限制:若因课程或设备对上课时间有特殊要求的,请在备注栏备注清楚。备注栏请勿备注个人原因的排课要求。 (3)教师排课限制:若教师个人因特殊情况有上课时间限制的,请在教务系统内登记,路径:教师-课业管理——教学任务——教师时间限制。排课时在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按教师设置的时间限制优先考虑,若实际排课不能满足的情况下上课时间由学校统一调配。 (4)课程关联:若课程有单列实验,且实验和理论紧密关联,无法单独选课的,请各学院按模板收集相关信息后报各校区课业老师做课程关联设置。 五、联系方式 雅安 校区:郑老师 0835-2882478 成都 校区:刘老师 028-86293038 都江堰校区:王老师 028-87137637 任务 统筹:向老师 0835-2882151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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