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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认定、证明

  问:课程成绩如何认定?
  答: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课终考核两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和课终考核的每一个考核项目成绩都必须合格,该课程最终成绩方为合格。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问:成绩绩点如何计算?
  答:成绩绩点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平均成绩绩点 = ∑(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成绩与成绩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问:平时成绩不合格,最终成绩如何记载?
  答:若某一考核项目不合格,最终成绩记为0~59分(即折算后总成绩等于或高于60分的,最终成绩记为59分;折算后成绩低于60分的,最终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问:什么是有效成绩?
  答:学校要求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表示成绩合格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修读两次及以上的相同名称课程,经审核,取最高成绩记为有效成绩。查询成绩有效性可通过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每项成绩均有注明是否有效。


  问:什么是有效学分?
  答:有效成绩记录中成绩≥60分的学分,统计为有效学分。


  问:如果我对现在的某门课程成绩不满意,应该怎么办呢?
  答:上课时间不冲突,可以申请再修1次。再修费按该课程学分学费的50%缴纳。同门课程再修后,以最高分记为有效成绩。


  问:学生对课程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答:学生可在教务系统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查卷申请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向教务处申请查卷。查卷内容包括: ①是否漏改试题;②是否加分出错;③是否登分出错等。


  问:学生对综合素质测评有异议怎么办?
  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管理,学生如有综合素质测评相关的疑问,请咨询学生处,教务处仅负责核实原始成绩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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