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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与退课

(一)办理流程

(二)常见问题
  问:学生如何制定选课计划?

  答:教务处按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发布课表、安排学生网上选课。每学期期末教务处均会在教务管理系统发布选课通知,所有选、退课均由学生自行网上操作。选课前请仔细阅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培养方案课程安排、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合理制定选课计划。培养方案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培养方案”模块中查看。
  问:选课、退课有时间要求吗?
  答:有。每学期期末根据选课通知在网上选课、退课。选课结束以后,除下学期开学初针对重修再安排一次选课外,任何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选课、退课。
  问:选课是否有门数限制?
答:有。为保障学习效果,每学期修读课程原则上不得超过10门(不含实践教学、课带实验)。
  问:转专业后补修课程可否增加选课门数?
  答:因转专业后补修课程等特殊原因,每学期修读课程最多可增加到12门,但需在选课期间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
  问:必修课、实践课和推荐选修课可不可以撤销?
  答:选课前教务处将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必修课、实践课、推荐选修课预置到下学期课表中,其中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实践课不能撤销,推荐选修课可以撤销。但推荐选修课是经专业教师精心选择、有利于同学就业或发展的课程,建议同学优先选择本专业的推荐选修课。
  问:选课期间同一门课程可以重复选课吗?
  答:不可以。选课期间不能对同一门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反复选、退课。同一教学班(同一选课编号)只有一次选课机会,退课成功后不能再次选择该教学班。
  问:再修有没有次数限制?
  答:有。同一门课程考核合格的最多可再修读一次,教务处将在选课结束后对再修情况进行清理,再修一次以上的将作退课处理,且不再补选课程。
  问:可以代人选课、换课吗?
  答:不可以。为给所有同学创造一个平等的选课机会,避免代人选课、换课,同学的退课申请由教务处不定时审批,因退课空出的选课名额将不定时释放。
  问:选课计划人数已满,可以申请增加选课名额吗?
  答:不可以。如果选课计划人数已满,说明教室或实验室已达到允许上课的最大容量。
  问:重修课程因上课时间冲突无法选课怎么办?
  答:因考试不合格且必须重修的课程与系统安排的必修课有时间冲突而无法选课的,可在选课期间向教务处提交书面选课申请。关于上课时间冲突的问题,学生可申请全部或部分免听重修课程,但须完成规定的课程训练和实验,方能取得有效成绩。
  问:如何办理免听手续?
  答:每学期开学2周内,符合免听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网主页→表格下载→课业”中下载免听申请表,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方可免听。
  问:未缴纳重修再修费会影响选课吗?
  答:会。为避免影响选课,须在选课前及时完清重修再修费用。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的“学分学费交费管理”模块进行查询和缴费。
  问:选课人数太少的课程会不会被撤课?
  答:人数少于20人的选修课原则上不开班。选课后期教务处将会对选课人数少于20人的教学班作撤课处理并发通知告知相关学生,学生可在选课期间改选其他课程。
  问:选课后可以不要教材吗?
  答:必修课必须订教材;选修课是否需要教材由学生在选课期间自愿确定,系统默认订教材。教务处将根据学生选课及确认情况采购和发放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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